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74659 证券简称:深鹏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相关规则的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准确、合理、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公告编号:2025-006
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充分考虑了经济环境和公司经营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等因素,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公司董事会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是在充分考查该事务所所具备的从业资质、相关工作能力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等前提下做出的,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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