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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3:44:00 股吧网页版
深鹏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141

证券代码:874659 证券简称:深鹏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编号:2026-141

第三条 不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权、利相匹配及按绩取酬的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与行业市场化竞争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四)坚持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的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管理

第八条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相关的绩效考核。

第九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年终根据公

公告编号:2026-141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年考核结果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职业经理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十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

第十一条 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绩效评价,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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