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151
证券代码:874659 证券简称:深鹏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 2024 年 11 月 20 日挂牌以来共计完成 1 次股票发行,具体如下:
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
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3,300,000 股,每股拟发行价格为 15.18-19.52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441.6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2025 年 9 月 2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
同意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2364 号),同意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 3,300,000 股,本同意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东深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等议案,公司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25.5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883 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告编号:2026-151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广
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并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制度文件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使用、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部控制要求,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等要求。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设立账号为769910174910008的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5年12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明确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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