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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6:06:40 股吧网页版
小鸟科技: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874660 证券简称:小鸟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北京小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小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小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的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北京小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146876112535。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及住所:

中文全称:北京小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DigiBird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东大街 338 号腾讯众创空间 OF-D-301
邮编:102208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40.3871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有关规定,主要从事
电子产品及软件的研发等产业投资经营的综合性业务,成为用户满意、
员工成长、股东有回报的优秀企业。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及软件的研发;销售电子产
品及软件、家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加工电子产品(只限分公司经营);技
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租赁机械设备;
专业承包;数据处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
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家具制造。(市场主体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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