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公告编号:2026-046
证券代码:874661 证券简称:宸芯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理制度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或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公告编号:2026-046
金占用两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及其他代垫款项、为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为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六条 公司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严格限制资金占用。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等方式将资金提供公司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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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按照关联交易的标准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业务模式、行业惯例等确定合理的结算期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占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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