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4
证券代码:874661 证券简称:宸芯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作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在公司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公司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发生的本制度所述投资决策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事项,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参股的企业发生的本制度所述投资决策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再行按照参股公司章程及其有关办法行使公司的权利。
第四条 公司投资决策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并最终能提高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履行本制度,对有关事项的判断应当本着有利于公司利益和资产安全和效益的原则审慎进行。
第六条 公司投资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战略引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坚持聚焦主业,有利于集团资源整合、优化结构,避免同业竞争,注重业务协同,提升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二)依法合规。遵守我国和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商业规则和文化习俗,合规经营,有序发展。
(三)能力匹配。投资规模与公司资本实力、融资能力、行业经验、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等相适应。
(四)合理回报。遵循价值创造理念,加强投资项目论证,严格投资过程管理,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资。
(五)风险可控。加强对投资风险的准确判断,杜绝盲目投资,防范重大投资损失。
(六)严控参股。遵循集团对参股投资管理的“严控新增、依法管理、分类管理、主动管理”基本原则。开展参股投资,应充分开展尽职调查,严格甄选合作对象,不得选择与参股投资主体及集团其他各级企业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存在特定关系(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关系,以及共同利益关系等)的合作方;应结合经营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持股比例,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约定各方股东权益,不得以约定固定分红等明股实债方式开展参股合作。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
(一)对生产类固定资产、重大技术改造、研究开发等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或经营相关的投资,出资形式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具有经济价值且不为法律法规所禁止或限制的权利;
(二)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机构或实体提供委托贷款(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形除外);
(三)进行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对股票、债券的投资;
(四)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股权、债券、公积金、未分配利润以及任何其他合法资产或权益等可支配的资源或利益,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兼并、重组、认购增资或购买股权、认购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认购权益或收益份额等方式向其他企业或实体进行的,以获取短期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五)对上述投资或投资形成的权益或资产所做的直接或间接(包括行使投票权进行的)的处置,处置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委托他方管理或行使控制权、赠与、出租、抵押、质押、置换或其他届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权益转移或资产变现方式。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对内投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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