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74661 证券简称:宸芯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当日内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机构)。本制度所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 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四)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六) 其他可能接触公司重大事项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所属机构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事项及其持续进展情况:
(一)公司及所属机构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要会议;
(二)公司及所属机构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大交易;
(三)公司及所属机构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
(四)公司及所属机构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大事件;
(五)上述事件的持续变更进程。
第五条 应报告的重要会议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包括变更召开股东会日期的通知)并做出决议;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召开的关于本制度所述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
第六条 应报告的重大交易
(一)公司及所属机构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担保;
4.提供财务资助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放弃权利;
12.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二)公司及所属机构发生的上述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且超过3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对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所属机构的,以公司最终合计所持所属机构的持股比例计算。
公司及所属机构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应当按照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第七条 应报告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人的具体释义见本制度第七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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