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74661 证券简称:宸芯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完善组织治理结构中的作用,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四) 确保公司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并在审计过程中发挥监督、咨询作用。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
(一) 独立原则,内部审计机构应在组织上、精神上和业务上保持相对独立,排除干扰,独立履行审计职责;
(二) 客观公正原则,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时应当实事求是,防止主观臆断,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意见书应坚持公正和客观的态度;
(三) 追求实效原则,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的成果不能限于审计报告的出具,更为重要的是将审计意见加以落实,以达到公司规范管理、预防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效果的目的。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架构及审计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选举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方面,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计划的建立和实施;
(三)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第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公司内部审计职能由审计办公室承担,审计办公室是内部审计的执行机构。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也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公司依据自身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第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
(一)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 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内部审计标准,制定审计制度的实施细则,建立内部审计体系;
(三)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四) 负责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计;
(五) 负责调查舞弊、滥用职权、渎职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配合公司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
(六) 负责完成董事会、公司管理层交办的专项审计工作;
(七) 跟踪检查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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