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74661 证券简称:宸芯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作用,明确其职责、权限,规范高级管理层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财务计划、财务核算和资金调度等工作。
第六条 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足 50 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拟与其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不足 300 万元或者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0.5%的关联交易事项;
(九) 提出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有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如下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审批(以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及授权相关决议为依据):
(一) 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不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
(二) 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不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事项并承担相应义务:
(一)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行政和刑事违法、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职务的情况时,总经理应提请董事会予以解聘,总经理不提议解聘的,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 总经理制订公司有关劳动人事管理(包括岗位责任、考勤、人员录用原则、考核标准、聘任及解聘程序、劳动合同签订等)、安全保卫、卫生环保、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等规章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使公司的管理标准化;
(三)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时,应事先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四) 总经理关于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应有明确的议题并应附有相应的说明文件、数据和其他参考资料。
第九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 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二) 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某项业务或某些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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