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4
关于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芯科技”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的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潘可、魏晓辉、李晟然、冯原、苏明,其中潘可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期辅导期内,原辅导小组成员姜茂林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
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参与本期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本期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主要通过专题研讨会、现场答疑会、出具专业事项备忘录、现场考察、电话会议、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并有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重点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协助公司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基本制度,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程序和授权体系。
2、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与案例研讨,持续推动接受辅导人员深入研读证监会最新监管政策及交易所审核指引,系统掌握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资本市场动态,重点强化其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准确性及承诺事项履行等方面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全面提升企业规范运作水平;
3、持续跟踪资本市场最新动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协同探讨资本运作路径,并通过深入了解企业订单状况与业绩预期,指导公司制定清晰可行的发展战略。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开展辅导工作,与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共同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为发行人做好上市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本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联合金杜、致同,针对公司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优化建议。通过持续跟踪和专项研讨,协助公司推进整改落实,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与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目前,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其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均已取得实质性提升。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通过前期辅导,公司在理解发行上市条件、完善内控与治理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但对信息披露及相关法规的认识仍需深化。
辅导工作小组将细化指导、跟踪整改进展,推动各项制度有效落地,并加强辅导对象对最新政策法规的系统学习。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将针对辅导对象目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其规范运作意识,持续提升其合规管理水平。辅导工作小组将通过持续监督辅导对象内部控制运行;协助完善相关制度;开展对董事、高管的培训;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意见等途径,确保辅导工作扎实到位,持续帮助辅导对象进一步掌握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潘可 魏晓辉 李晟然
冯原 苏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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