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74662 证券简称:建工资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保障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事项作出相关承诺并提出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承诺
为保证公司严格履行就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在此承诺,如本公司未能切实履行有关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本公司未能切实履行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已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本公司未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
公告编号:2025-036
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公司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的保护本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郑重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
(一)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本人违反本人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本人未能切实履行承诺致使投资者、公司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已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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