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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9 16:45:45 股吧网页版
建工资源: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874662 证券简称:建工资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公司”或“本公司”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审计署令 2018 年第 11 号)、《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2019
年第 289 号)、北京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21〕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参考《北京建工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建董<2022>14 号),结合资源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本制度所称企业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实施独立、
客观的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资源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项目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资源公司应建立健全党组织、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党组织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强化对内部审计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董事会负责审议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报告、重要审计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决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加强对内部审计重要事项的管理。资源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前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长具体分管内部审计,是内部审计工作第一责任人。经营层接受并积极配合内部审计监督,落实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时,内部审计机构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五条 资源公司审计部是内部审计的主责部门,应当配备诚信正直、专业能力胜任的内部审计人员。专职审计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少于在岗职工人数的4‰,且最低不少于 2 人。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 资源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应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全面分解、细化和落实集团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第七条 资源公司应当注重内部审计队伍建设,组建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内部审计队伍。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管理等工作背景,
原则上应有 3 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较强的沟通、组织和协调能力。

资源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人员准入标准,严格准入条件;拓宽选人视野,不断优化队伍的年龄和知识专业结构。

资源公司应当保持内部审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安排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八条 资源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保障内部审计人员参加相关业务系统的培训,鼓励内部审计人员考取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拓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将内部审计岗位打造成企业内部人才培养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平台。

第三章 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 资源公司审计部要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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