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874662 证券简称:建工资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
业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系经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按截至2023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0953562798。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CEG RESOURCES RECYCLING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10 号院 1 号楼 4 层 101
邮政编码:100083。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63.9892】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
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第十二条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和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三条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民主管
理。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构筑可持续发展的人类宜居城市,成为最具价
值的城市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服务商。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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