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3 17:48:54 股吧网页版
建工资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建工资源第一轮问询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3


目 录

一、关于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及区域集中度提升风险………… 第 1—54 页二、关于建筑垃圾处置业务收入增长真实性合理性………… 第 54—136 页三、关于依据处置量确认收入的合规性及准确性……………第 136—230 页
四、关于成本核算准确性及采购价格公允性......第 230—406 页
五、关于研发费用核算及人员认定准确性......第 406—452 页
六、关于其他财务问题......第 452—494 页
七、关于其他问题......第 494—497 页
八、执业资质证书......第 498—502 页

关于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6〕1-3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资源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及区域集中度提升风险

根据申请文件:(1)发行人业务与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性较高,易受相关产业周期性波动影响。(2)发行人报告期内建筑垃圾处置收入占比分别为 54.91%、59.84%和 66.51%,环保工程及再生产品业务收入金额及占比逐期下降,其中再生产品中再生流态回填材料报告期内销量持续增长,其他产品销量呈下滑趋势。(3)报告期内,发行人京津冀地区收入占比分别为63.46%、67.29%和 75.04%;根据公开资料,2023 年至 2024 年,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处理设施数量、处理能力均同比下降。

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细分业务区域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率等,直辖市细分至区(县)级、其他省份细分至市级,说明发行人各期在不同细分区域是否存在收入波动及原因。(2)按照建筑垃圾来源(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基础设施建设等),说明发行人各期建筑垃圾处置业务收入金额及占比,结合前述产业重要景气度指标(如房地产新开工面积、基建项目开工率等),量化分析相关产业景气度与公司各类业务收入的关联性,是否存在下滑风险。(3)说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综合利用量、就地利用量、直接使用
量、填埋量等的具体含义,区分业务类型,结合发行人业务情况及运行流程,说明发行人业绩与建筑垃圾产生量、利用量、使用量的变动趋势是否存在匹配关系。(4)说明报告期及期后主要业务区域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数量、处理能力、垃圾产生量、处理量、利用量(资源化、直接利用及其他)的变动情况,分析说明在建筑垃圾产生量增长的背景下,2024 年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设施数量及处理能力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发行人及同区域公司各类业务开展、业绩变动情况,说明前述区域发行人所处行业是否存在相关业务收缩的风险。(5)补充披露各类型再生产品各期平均售价,区分政府工程及其他类型,说明各期再生产品的销量、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率等,结合主要细分业务区域的环保领域预算支出变动趋势、建设规划、各类型再生产品与公开市场可替代产品的价格对比情况等,说明再生产品的销量、单价及毛利率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6)对比发行人与各细分业务区域主要竞争对手的经营(如处置能力、处置量等)及业绩情况、资源和渠道优势、市场占有率、区域梯队划分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竞争优势,是否具备扩展新细分区域的能力,拓展的具体障碍;竞争对手在发行人业务区域或拟拓展区域是否已建立处置项目,相关项目的类型、期限、辐射半径、处理总量及对应区域垃圾供给量,竞争对手项目是否已满足区域垃圾处理需求。(7)结合发行人细分业务区域的业绩变动情况、新客户开拓情况、老客户复购情况、竞争格局等,说明发行人收入区域集中度是否会进一步提升,现有细分业务区域收入是否稳定、可持续。(8)说明各期末及目前的在手订单及其执行情况,是否仅为意向性订单或框架性协议,是否存在期后取消或延期执行情形;结合在手订单、期后业绩、2025年及中长期业绩预测等,说明是否存在期后业绩下滑风险,并视情况作进一步量化揭示。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式、范围、依据及结论。(2)说明针对发行人在手订单真实性、可执行性采取的核查方式,是否获取内外部客观证据佐证,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审核问询函问题 4)

(一) 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细分业务区域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率等,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