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874662 证券简称:建工资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范围为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内部组织架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人力资源、资产管理、关联交易、担保管理、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等。
1.法人治理
自成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构建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的权责边界,实现了规范运作、有效协调与相互制衡,为公司的持续高效和稳健经营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2025 年 9 月,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取消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重大规章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义务。
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相互协调、相互制衡,形成了规范、完善的治理机制,促进了公司更好的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内部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规范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管理需求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建立了包括人事行政部、战略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法律合约部、工程管理部、设备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产品销售部、安全管理部、运营部、审计部、财务部等在内的职能管理部门。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与权限,使公司各方面管理工作都能有序进行,防范经营风险。
3.内部审计监督体系
公司监事会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
取消监事会,并相应修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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