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74663 证券简称:时代高科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事宜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邢道勇、蒋月平、叶卓凯对本项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本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使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下列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交易事宜;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
公告编号:2025-018
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超额配售、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比例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在已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调整各项目的使用金额、实施主体、实施进度、实施方式等;确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签署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
(3)在发行有效期内,若有关发行新股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新政策的要求修改并继续报送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
(4)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申报、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等事宜及相关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政府机构、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修改、签署及执行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5)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6)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发行后的实际情况,相应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并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在本次发行上市期间,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议事规则及内部管理制度不时进行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必要或合适的调整和修改;
(8)聘请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与其签署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协议;
(9)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办理以上未列明但董事会认为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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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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