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4663 证券简称:时代高科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 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邢道勇、 蒋月平、叶卓凯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 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本情况
鉴于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将就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本公司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4)本公司将对未履行承诺事项或未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股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截留其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等措施,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5)本公司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4、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本次发行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本人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自愿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公司或者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应获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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