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4663 证券简称:时代高科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刑道勇、蒋月平、叶卓
凯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本情况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为维护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并在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4153647P。
公司经北交所审核并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交所上 市。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Time High-Tech Equipment Co., Ltd.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海谷科技大厦 T1 栋 1-2101。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28.4619 万元。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发挥品牌优势,
做强设备制造主业,在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回报的同时,服务民众,造福社会。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的技
术开发、销售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合格后方可开业)。许可经营项目是:机械、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及自动化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技术服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公司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 1 元。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集中存管。
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为:
序号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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