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4663 证券简称:时代高科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刑道勇、蒋月平、叶卓凯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程序化、科学化、制
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织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及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职权的事项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七)提出公司总经理人选;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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