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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7:28:55 股吧网页版
时代高科: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4663 证券简称:时代高科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须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营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委托理财及其他债券投资;

(七)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八)其他投资。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或人员,
分别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
则》等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的专门议事机构,负责统筹、
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第八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对外投资业务的市场开拓部门,负责根据公
司发展战略,进行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整理,对拟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价值评估、审议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
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程序及信息披露

第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 公司委托理财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不得将委
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第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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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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