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4663 证券简称:时代高科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无须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之《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经理层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经理层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层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七条 经理层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科学发展观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工作能力;
(三)具备五年以上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生产、经营、管理业务;
(四)品质高尚、诚信勤勉,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开拓、创新、进取;
(五)忠诚、自律、高效、务实,对公司的宗旨、文化、精神、作风等具有高度认同感、并能保持一致。
第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
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监事的,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最近三年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八)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九)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十)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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