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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7:36:42 股吧网页版
时代高科: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4663 证券简称:时代高科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无须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获得专利、政府部门批准,签署重大合同;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或者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应当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制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归集、管理,履行向董事会报告的职责。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
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包括变更召开股东会日期的通知)并作出决议或各子公司执行董事作出相关决定的事项;

(三)公司各部门或控股子公司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除外);

3、提供担保(即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4、提供财务资助;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受赠资产;

8、债权、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1、放弃权利

12、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
内。

公司发生的上述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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