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本报告期内,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代高科技设备(赣州)有限公司、上海台姆超声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市台姆超声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申城时代高科技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时代天宫真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时代达索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台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时代高科技设备(广州)有限公司、時代高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时代高科美国股份有限公司(Time High-Tech USA Holding LLC)。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监督、对外投资、对子分公司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关联交易、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以及贷款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对外投资与对子分公司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贷款业务风险控制以及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方针、财务决算、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为经营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为经营监督机构,监督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层负责
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
(2)合理的内部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各业务体系的业务特征,设立具体职能部门:管理中心、研发中心、工程中心、生产中心、财务中心等、供应链管理中心等。公司支撑体系下设财务部、证券部、人事行政部、采购部、营销部、售后部、技术部、内部审计部等,服务于业务发展及管理需要。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监督,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3)内部审计机制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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