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3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4664 证券简称:川力智能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成都川力智能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
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5年 3 月 13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闵汝贤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3 月 13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84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30.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万建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3 月 13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50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3.3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3 月 14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20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4.2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钟在娥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3 月 13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0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2.6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闵帅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3 月 13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50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7.3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倪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3 月 13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0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0.5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3 月 13 日审议并通过:
公告编号:2025-011
选举王志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3 月 13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1.3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均为连选连任。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需
求,均为连选连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成都川力智能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成都川力智能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成都川力智能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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