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4665 证券简称:宏伟供应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665 宏伟供应 2025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定的见证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永康市东城街道九州西路 888 号宏伟中心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和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运营资金,保证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向各合作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用于项目贷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票据贴现、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同时公司拟以公司名下房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抵押、票据(银票和商票等票据)质押、票据池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池质押、存单质押、理财质押以及公司实控人吕宏伟、李晓庆等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方式为上述授信提供相应担保。具体担保方式最终以银行的实际审批内容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上述各家合作金融机构签署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保函、承兑、贸易融资、担保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有效期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 发布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吕宏伟、李晓庆、吕惠芳、李晓明、永康市同舟共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盘古泓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舟山市宏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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