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74665 证券简称:宏伟供应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及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运营资金,保证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向各合作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用于项目贷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票据贴现、供应链金融等业务。
同时公司拟以公司名下房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抵押、票据(银票和商票等票据)质押、票据池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池质押、存单质押、理财质押以及公司实控人吕宏伟、李晓庆等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方式为上述授信提供相应担保。具体担保方式最终以银行的实际审批内容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上述各家合作金融机构签署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保函、承兑、贸易融资、担保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
公告编号:2025-016
关法律文件。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接受关联方担
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董事吕宏伟、李晓庆、吕惠芳为本议案中的关联方,3 人需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由董事会其余 6 人进行表决。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岐、范霁红、闵诗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申请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了保证银行授信的达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吕宏伟、李晓庆为上述借款提供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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