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74665 证券简称:宏伟供应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我们对上述议案表示一致认可,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接受关联方担
公告编号:2026-015
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满足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利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上述议案表示一致认可,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基于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股东长期利益,公司拟对 2025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具体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84元现金。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表示一致认可,并同意将有关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
公告编号:2026-015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闵诗阳、范霁红、赵成锋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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