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4666 证券简称:深圳中基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市中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中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于会前获得了本次会议拟将审议的相关议案并认真审阅,基于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且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发展,可有效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是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有益补充,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参考了2024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真实需要,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中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孟春、胡泓、李强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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