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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7:22:05 股吧网页版
小草数字: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4667 证券简称:小草数字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内蒙古小草数字农业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订公司在挂牌后适用的<内蒙古小草数字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及其附件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024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在挂牌后适用的<内蒙古小草数字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8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内蒙古小草数字农业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蒙古小草数字农业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小草数字农业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应当依法履
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是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公司设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且未达到《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之一的,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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