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4667 证券简称:小草数字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内蒙古小草数字农业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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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制定<内蒙古小草数字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68,000,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该议案的股份总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内蒙古小草数字农业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小草数字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小草数字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全体股东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及全体股东授予的职责和权力,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人。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的工作经验。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应由监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的召集和通知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
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第八条 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的会议提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且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和监事会的职权范围;
(二)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
(三)以书面方式提交。
与会议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向监事会主席提交。
第九条 监事会主席对提议监事提交的会议提案进行审核,监事会主席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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