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874668 证券简称:江锅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2025年5月2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
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名,职工代表董事【】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
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依照《公司章程》。会议须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但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审议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外,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通知
第七条 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在会议召开前十日采用
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足够的决策材料。
第八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审计委员
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参会人员,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按董事留存于公司的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随时通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但应给董事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临时会议可以采取书面、电话、传真或借助所有董事能进行交流的通讯设备等形式召开。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以书面形式委
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未出席董事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代理董事出席会议时,应出具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董事不得作出或者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托、全权委托或者授权范围不明确的委托。董事对表决事项的责任不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免责。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二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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