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874669 证券简称:德硕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25-043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
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必须
严格按照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职责和程序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彻底实现人员、资产、财务、机构、
业务上的“五分开”;公司特别在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上,不得接受控股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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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干预,更不得根据控股股东的指令调动资金。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好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八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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