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5:39:01 股吧网页版
德硕科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进行相关承诺并接受约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74669 证券简称:德硕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进行相关承诺并接受约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公司需就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二、公司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公司将在本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公告编号:2025-029

(3)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以及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本公司将及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若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如本人未履行在本次发行所做各项公开承诺事项,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以及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公告编号:2025-029

体原因;

(2)及时向公司及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若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