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公告编号:2025-066
证券代码:874669 证券简称:德硕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经认真研讨,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是基于对被提名人的全面了解,包括其身份背景、教育经历、职业履历、专业能力等各方面情况的综合考量。同时,已获得其本人的明确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要求。候选人卢建波先生具备《公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候选人卢建波先生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输送可能,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本次增补独立董事有助于完善公司董事会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独立性,强化公司治理水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66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授信额度及期限的设定参考了行业惯例及公司历史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支持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需求等。本次授信额度申请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链安全,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股东权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旭强、凌忠良、李昊
2025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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