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2
公告编号:2025-094
证券代码:874669 证券简称:德硕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现根据公司实际发展及未来规划,公司拟对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情况
调整前: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667.00 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完成后,公众股东持股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情况择机确定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并在招股文件和发行公告中披露;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场情况确定。
调整后: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800.00 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情况择机确定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并在招股文件和发行公告中披露;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场情况确定。
公告编号:2025-094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紧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整体经营发展战略等实际情况,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方案的发行股票数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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