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公告编号:2026-023
证券代码:874669 证券简称:德硕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经认真研讨,现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6]230Z0736 号)。经核查,我们认为:2025 年度公司占用资金情况说明所载信息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23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凌忠良、李昊、卢建波
2026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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