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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2 19:17:23 股吧网页版
高腾机电:浙江高腾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2


证券代码:874670 证券简称:高腾机电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浙江高腾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高腾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高腾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高腾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包括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
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一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发行股份认购结束后,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商业银行或主办券商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认购结束后十个交易日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九条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第十条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利用募集资金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决策并披露后,公司可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相关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公开披露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变更资金用途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告。

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一)取消或者终止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的除外);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四)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

公司仅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四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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