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4671 证券简称:吉宝股份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着眼于提升公司产品产量、质量和技术研发实力。如公司本次发行获得审核通过且发行成功,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入金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衢州智能装备部件生产基地 14,000.00 14,000.00
2 智能制造产线升级技术项目 4,000.00 4,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合计 22,000.00 22,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
公告编号:2025-013
监管政策规定使用。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该等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故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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