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74671 证券简称:吉宝股份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
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顺应机床行业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安徽机床产业集群优势,深度加强公司在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领域深耕多年所累积的技术优势及产品影响力,公司拟于安徽省黄山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吉宝(安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拟设立子公司的简要情况如下: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素功路 2 号,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
全资子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取得营业执照。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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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若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吉宝(安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素功路 2 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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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浙江吉宝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 现金 500 万元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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