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30
关于北京爱思益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下发的《关于北京爱思益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民生证券”)已按要求会同北京爱思益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公司”或“爱思益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上述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核查意见,涉及到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需要改动部分,已经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公司及主办券商对上述反馈意见进行如下回复,请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北京爱思益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 含义
黑体(不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特别说明:在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1、关于公司业务......3
2、关于外部投资者及特殊投资条款......13
3、关于持续经营能力......32
4、关于营业收入及成本结转......59
5、关于研发费用......107
6、关于存货及供应商......120
7、关于财务规范性......138
8、关于其他事项......143
1、关于公司业务
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依据其研究需求和行业规范,开展新药研究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将研究成果和数据等资料移交给客户,通过向客户收取研究服务费实现盈利;(2)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外协供应商采购动物饲养服务、测序合成服务、检测服务等服务的情形,其中通用生物(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爱思益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方。
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与下游药品研发企业的具体合作模式,双方关于研发失败风险、研发费用承担、研发成果归属等方面的约定情况。
请公司:
(1)结合业务范围,说明公司是否已取得经营所需的全部许可、备案、认证等,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即从事相关业务或超出资质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形;
(2)说明公司采购的外协服务内容及在公司整体业务中所处环节和所占地位,公司对外协服务是否存在依赖;公司采购外协服务是否需要并取得客户认可或同意,外协供应商是否需要并具备相应业务资质,是否存在纠纷争议或合规性风险;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外协服务的背景、合理性及必要性,部分关联方注销后相关采购的开展情况,是否对公司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与外协供应商的定价机制及公允性,是否存在外协供应商为公司分摊成本、承担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3)说明公司提供服务过程中是否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生物制品等,公司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环节是否已采取相应的管理、处置措施及有效性。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与下游药品研发企业的具体合作模式,双方关于研发失败风险、研发费用承担、研发成果归属等方面的约定情况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六、商业模式”补充披露如下:
“(一)盈利模式
CRO公司作为药品研发企业可借用的一种外部资源,在接受客户委托后,可以在
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起一支具有高度专业化和丰富经验的研究队伍,从而帮助药品研
发企业加快药物研发进展,降低药物研发费用,并实现高质量的研究。公司作为一
家新药研发CRO,主要为客户提供新药研发部分环节的研发服务,新药研发过程中的
失败风险以及研发费用均由客户承担,研发成果亦由客户享有,公司就提供研发服
务取得的收入作为主营业务收入,提供研发服务过程中发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