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74672 证券简称:爱思益普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北京爱思益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17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爱思益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规范公司监事会的召开、议事、决议等活动,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爱思益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监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第二章 监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 3 名监事,由 1 名股东代表和 2 名职工
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四条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
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五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1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自接到提议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二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法律法规、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可以视需要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
第七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 3 日内,监事会主席或其指定人员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书面提议,监事会主席应当
及时要求提议监事补正。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监事会召开定期会议,监事会主席或其指定人员应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监事;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3 日以前书面通知监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监事会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说明原因。
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挂号邮件、短信、电子邮件等。
第十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六)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七)监事表决所必需的其他会议材料。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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