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74673 证券简称:金龙稀土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通讯地址:福建省长汀县汀州大道南路 31 号金龙稀土公司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
送达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可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选举独立董事傅俊元先生、杨文浩先生和职工董事王汀祥先生为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任命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拟任命独立董事傅俊元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并对前述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傅俊元先生的专业能力及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金龙稀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告编号:2025-036)。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股票定向发行方案,发行对象为公司全体股东,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2,668.00 万股普通股股票,拟定发行价格为 1.50 元/股,预计募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2.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参与本次定向发行需遵守公司《员工持股方案》《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
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金龙稀土: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5-037)。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本次定向发行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关联董事钟可祥先生、钟炳贤先生、曾新平先生、郭坤锋先生、陈大崑先生、王汀祥先生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