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公告编号:2026-026
证券代码:874673 证券简称:金龙稀土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本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况
(一)交易目的
外汇衍生品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掉期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目前,公司销售业务涵盖境内与境外两部分,其中境外销售所涉外汇收支规模较大,外汇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为减少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基于实际业务需求,公司本部 2026 年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的在手合约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银行授信或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掉期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
公告编号:2026-026
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1)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 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2)外汇掉期业务: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约定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
(五)交易期限
授权在上述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的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可能劣于市场即期汇率,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设计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外币应 Zz 收账款发生逾期或坏账,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在签订外汇衍生品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交易。
2、公司财务部门密切关注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涉及的市场情况,对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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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品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进展情况。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将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同时对每笔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登记,建立业务台账,并根据合约安排资金交割,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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