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874673 证券简称:金龙稀土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27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和决策水平,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其境内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称“权属公司”)的投资行为;控股子公司指公司在该企业的权益性资本占总资本50%以上、或拥有相对控制该企业多数表决权、或对该企业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公司。
公司开展境外投资,须遵守国家制定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履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报告有关信息,配合监督检查。
3 定义
本规定所称投资活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和其它投资。3.1 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包括产能投资、技改投资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买(转让)。
产能投资指为扩大产能进行的改建、扩建、新建投资,技改投资指为对现有设施、
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投资。
3.2 股权投资指投资设立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对其增资(减资),收购、兼并、转
让、重组、解散。
3.3 基金投资是指发起设立或者投资已设立的私募基金,以基金向标的企业进行权益性
投资并获得标的企业股权的活动。
4 投资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4.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4.2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4.3 坚持聚焦主业,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非主业
投资应当符合企业结构调整、改革改组的方向;
4.4 遵循价值创造理念,严格遵守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回报水平,防止国有
资产流失;
4.5 投资规模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筹资能力相适应,严格控制
金融类(产业基金除外)、非经营性投资;
4.6 控制权属公司的对外股权投资,避免公司层级过多导致控制力下降。
5 职责
5.1 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投资决策机构,决定公司投资方针、计划,拥有最终投资决策权;
根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拥有授权范围内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执行委员会)拥有授权范围内投资决策权。
5.2 战略市场部作为投资活动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5.2.1 建立、修改、完善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流程;
5.2.2 组织开展公司拟投资项目的业务(技术)调查和评估,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
行性研究报告,开展项目立项、初审、论证、报批,审核资产评估报告,整理初
审和论证意见;
5.2.3 牵头组织项目谈判,处理投资相关商务事项;
5.2.4 组织草拟公司投资项目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
5.2.5 对公司、权属公司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项目监督、估算执行等;
5.2.6 组织、参与公司投资项目验收、投资后评价及考核,组织撰写分析报告、后评价
报告,提交决策层研究;
5.2.7 指导权属公司开展投资项目分析、研究;
5.2.8 负责权属公司投资项目汇总、立项受理、初审、论证、报批,整理初审和论证意
见;
5.2.9 参与权属公司投资项目验收、投资后评价及考核,参与撰写分析报告、后评价报
告,提交决策层研究;
5.2.10 其它投资相关事项。
5.3 财务部主要职责包括:
5.3.1 负责投资项目相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投资、生产、技术、财务等部门,对投资
项目进行盈利分析、财务风险分析等,提出审核意见;
5.3.2 审核投资项目资金估算和计划,筹集所需资金,履行投资资金划拨等,监督资金
使用;禁止公司未经批准的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权属公司财务部门禁止权属公司
未经批准的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5.3.3 负责投资项目审计、财务尽调、税务筹划、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出资证明文件
等,协助审核资产评估报告;
5.3.4 参与项目验收、投资项目后评价及考核工作;
5.3.5 负责项目验收后,该项目产生结果在预算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