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7


关于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四期)

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纳芯”、“公司”、“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机构

中信证券。

2、辅导工作小组人员及变动情况

中信证券本期指派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邵才捷、王晨晨、楚合玉、俞菁菁、谢立元、陈柱汛、廖廓 7 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微纳芯进行辅导,其中邵才捷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期辅
导期内,因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安排,本期减少一名辅导工作小组成员赵峰,增加两名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陈柱汛、廖廓。除此之外,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其他变动。

以上辅导工作小组人员均为中信证券正式员工,具有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的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

3、接受辅导人员及变动情况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微纳芯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含 5%)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变动情况。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10 月至本报告签署日。本辅导期内,中
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与微纳芯上市工作小组成员之间保持顺畅沟通,在公司遇到问题时能够尽快提供意见和建议。同时,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和其他中介机构亦保持着紧密配合,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微纳芯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采用多人座谈会、电话等形式,直接进行沟通,解答公司疑问;

3、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向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或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的形式予以解决;
4、对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财务情况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对公司情况的了解,持续督促公司进行完善。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协议对微纳芯进行了全面辅导: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使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督促微纳芯开展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3、针对在市监、税务、环保、安全等领域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通过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相关政府部门的网站、查阅相关
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公司自 2022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之间不
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司符合发行上市的标准;

4、针对公司对外销售动医产品是否纳入兽药管理,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电话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010-59191812)、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022-24538723),确认公司动医产品不属于兽药范围,无需办理相关生产许可资质;

5、针对公司历史沿革中各次增资、股权转让以及股份公司设立
的合法合规性。通过查阅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三会决议、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各次增资协议及验资报告、各次股权转让协议、评估报告,对公司股东进行了访谈确认,收集公司股东调查表等方式,确认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公司设立时出资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部缴足,公司股东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出资义务,历次转让均实际履行了转让协议,对于前述历史沿革事项,公司均已及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针对公司所处的行业监管情况、发展情况、竞争态势、市场规模等开展了深入研究,查阅了相关报告和公开资料,并对公司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等进行分析;

7、针对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向主要客户进行了函证;抽取了公司向主要客户的单笔销售,追溯其销售订单、出库单、销售记账凭证、销售发票及回款水单、签收记录或提单;访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