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关于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五期)
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纳芯”、“公司”、“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机构
中信证券。
2、辅导工作小组人员及变动情况
中信证券本期指派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邵才捷、王晨晨、楚合玉、俞菁菁、谢立元、陈柱汛、廖廓 7 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微纳芯进行辅导,其中邵才捷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以上辅导工作小组人员均为中信证券正式员工,具有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的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
3、接受辅导人员及变动情况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微纳芯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含 5%)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变动情况。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5 年 1 月至本报告签署日。本辅导期内,中
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与微纳芯上市工作小组成员之间保持顺畅沟通,在公司遇到问题时能够尽快提供意见和建议。同时,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和其他中介机构亦保持着紧密配合,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微纳芯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采用多人座谈会、电话等形式,直接进行沟通,解答公司疑问;
3、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向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或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的形式予以解决;
4、对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财务情况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跟踪调
查,加强对公司情况的了解,持续督促公司进行完善。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协议对微纳芯进行了全面辅导: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使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督促微纳芯开展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3、针对公司所处的行业监管情况、发展情况、竞争态势、市场规模等开展了深入研究,查阅了相关报告和公开资料,并对公司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等进行分析;
4、针对公司和控股股东历史沿革中增资、股权转让事项进行补充确认和访谈,核查公司和控股股东历史上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5、补充核查公司境外投资的备案、外汇登记情况,查阅公司境外子公司章程,核查是否存在分红限制情形;
6、了解公司境外销售的情况,查阅了公司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签订的协议、主要客户供应商的资质、结算方式、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的具体情况等,核查公司境外销售业务的合规经营情况,及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7、查阅了公司生产项目的发改备案、环评批复,了解在建工程建设具体内容,分析公司在建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8、了解公司 2024 年的经营情况,查阅公司 2024 年未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分析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的合理性;
9、获取公司 2024 年收入明细表,结合历史期间交易情况统计分析客户复购率情况及公司销售的稳定性;
10、获取公司银行流水、应收账款明细账、货币资金明细账,抽查主要经销商客户回款情况,确认公司是否存在大量现金回款及第三方回款的情况;
11、查询公司 2024 年的序时账,核查关联交易发生的情况、金额及必要性,核查公司是否与关联方存在非正常的资金往来;
12、获取公司合同负债明细账,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预收政策、了解合同负债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和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了解同行业公司的预收款项等情况;分析公司预收款政策是否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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