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证券代码:874674 证券简称:微纳芯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的法定代表人。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
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
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会秘书。 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条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第二十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计划的除外。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 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 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 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 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