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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16:34:45 股吧网页版
微纳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874674 证券简称:微纳芯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战会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00)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 1,150,000 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如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则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股票为本次发行上市的一部分,本次发行上市股票的数量应当根据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结果相应增加,且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的 15%。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上市全部为发行新股,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 6,533.72 6,500.00

合计 6,533.72 6,5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环境及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 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资金。如果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筹资金 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 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经营。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由公 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上述期限届满之日本次发行上市申请仍处于上市审核阶段,则本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公司上市之日或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终止之日。

(11)其他事项说明(如适用)

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次发行上市的最终发行方案以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方案为准。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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