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公告编号:2025-073
证券代码:874674 证券简称:微纳芯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出具相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及时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3、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承诺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股东会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
(2)若承诺可以继续履行且继续履行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将继续履行承诺;如承诺无法履行或者履行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将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73
(3)如若因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5)公司作出并在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
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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