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4675 证券简称:明泰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4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仁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600,772 股,占公司股本的 4.8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金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6,534,572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7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金尧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428,57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仁和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503,867 股,占公司股本的 2.5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森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579,155 股,占公司股本的 4.8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胜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579,155 股,占公司股本的 4.8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05
提名吴一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579,155 股,占公司股本的 4.8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陈胜武先生,198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2
年 8 月-2016 年 9 月,在浙江明泰标准件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计划管理员、销售代表、
销售部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在上海日泰汽车零部件销售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9
年 6 月至今,在上海日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在温州
市金缔玛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监事。现任上海日泰汽车零部件销售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日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吴一阳先生,199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日泰(上海)汽车标准件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
任日泰(上海)汽车标准件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期限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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